一、学院简介
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、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、江西省唯一的冶金类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。学院始建于1975年,设有冶金工程学院、机电工程学院、信息商务学院、基础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部门。开设了黑色冶金技术、有色冶金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数控技术、工业机器人、电梯工程技术、机械制造与自动化、汽车检测与维修、会计、电子商务、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40多个专业,现有在校学生1万余人。
根据我院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。具体要求如下:
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序号 | 岗位名称 | 招聘人数 | 岗位条件 |
1 | 会计教师 | 3 | 会计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2 | 电子商务教师 | 5 | 电子商务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3 | 计算机教师 | 8 | 计算机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4 | 冶金教师 | 1 | 冶金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5 | 工业机器人 教师 | 3 | 工业机器人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6 | 汽修教师 | 4 | 汽修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7 | 思政教师 | 5 | 思政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8 | 医学护理教师 | 1 | 护理学类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9 | 数控教师 | 3 | 数控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0 | 电气自动化教师 | 1 |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1 | 机械教师 | 2 |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、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;统招二本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2 | 模具教师 | 1 | 模具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3 | 体育教师 | 2 | 体育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4 | 数学教师 | 4 | 数学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5 | 英语教师 | 5 | 英语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6 | 语文教师 | 6 | 中文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7 | 卫生学教师 | 2 | 医学护理(儿科)或临床医学儿科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8 | 学前教育教师 | 2 | 学前教育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19 | 工商管理教师 | 1 | 工商管理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20 | 市场营销教师 | 1 | 市场营销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21 | 电焊 实习指导教师 | 1 | 统招大专(高职、高级工班)及以上学历;具有焊工高级工以上相应职业资格证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)。 |
22 | 数控 实习指导教师 | 1 | 统招大专(高职、高级工班)及以上学历;具有数控车工高级以上相应职业资格证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)。 |
23 | 心理咨询教师 | 2 | 心理学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24 | 专职班主任 | 10 | 不限专业;统招二本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0岁(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25 | 继续教育学院干事 | 1 | 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中共党员。 |
26 | 教务处干事 | 2 | 不限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 |
27 | 审计处干事 | 1 | 审计或财会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 |
28 | 校企合作中心干事 | 1 | 经济类或财务类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 |
29 | 宣传部干事 | 1 | 不限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30 | 学工处干事 | 1 | 不限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 |
31 | 办公室干事 | 1 | 不限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 |
32 | 科研与质量提升中心科研管理岗 | 1 | 不限专业;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;3年以上工作经历;理工类专业优先;年龄不超过45岁(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 |
33 | 科研与质量提升中心诊改专员 | 1 | 不限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 |
34 | 财务处干事 | 1 | 会计专业;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 |
35 | 安全保卫 | 3 | 不限专业;大专及以上学历;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);限男性,需值晚班。 |
备注:(1)国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。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止。
2.报名资料:
(1)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;
(2)专业技术职称证书(副高及以上职称)
(3)职业资格证书(实习指导教师);
(4)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3.报名方式: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报名网址为:http://zpks.ncrczpw.com/index.php/exam/?examid=1439。报名过程分为网上注册报名、网上资格审查、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。
4.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,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,请勿报名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。
5.报名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张老师孙老师
联系电话:0790-6858768/6859591
四、资格复查与考核
1.考核时间、地点: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2.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在指定时间(即面试前一天)、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,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需真实、有效、规范、完备,如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、网上报名信息不相符的,即为未通过现场确认。
3.考核: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用“技能考核+综合面试”方式,专任教师及专职班主任岗位采用“试讲+综合面试”方式,其他岗位均采用“综合面试”方式。
(1)技能考核
1)实习指导教师岗位: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操作能力。
(2)试讲:
1)专任教师岗位试讲: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专业教学能力,不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,根据指定章节试讲。
2)专职班主任岗位试讲: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主题班会的组织策划能力,不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,根据指定内容试讲。
(3)综合面试:
1)实习指导教师岗位: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、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2)专任教师岗位: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、职业道德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3)专职班主任岗位: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沟通交流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。
4)其他岗位: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、职业道德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安全防范意识、应急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4.考核分值
(1)实习指导教师岗位:技能考核占70%,综合面试占30%;
(2)专任教师岗位:试讲占70%,综合面试占30%;
(3)专职班主任岗位:试讲占30%,综合面试占70%;
(4)其他岗位:综合面试占100%。
5.计分规则: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加权平均。
6.总成绩低于75分者,不予聘用。
五、体检、考察
1.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
2.由我院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》(赣教发〔2010〕09号)和有关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
3.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。对于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聘用。
六、聘用
经学院考核、体检、考察等合格者,公示无异议后,签订聘用合同。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,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。
七、本次招聘工作事项由人事处负责解释